6月8日,记者自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长治市将出台《长治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完善监管机制、推动服务升级等“组合拳”,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措施》提出要建立“市级统筹、县区主责、街道实施、社区协同”的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市住建局统筹全市物业行业监管,县(区)设立物业专管机构,街道(乡镇)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社区组建物管会,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模式,构建全域覆盖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建立“三三三”响应机制(30分钟响应、3小时反馈、3天办结),实行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回访制度,用好物业联席会议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同时,严格落实“红黑榜”动态评价机制,对“红榜”企业优先扶持,对连续三次入“黑榜”企业依法解聘清退。
十条措施中对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也明确了具体抓手,指出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以“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为辅,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高层住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建设,疏堵结合,从源头上治理小区“飞线”。
十条措施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邢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