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槐荫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何小刚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被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新村辞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代表大会
(2025年5月19日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小刚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73号)
周村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周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安平的提请,于2025年5月19日决定免去:
汤安生的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周村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19日
周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74号)
周村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周村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晓红的提请,于2025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陈奇聚为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韩爱军为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凤霞为周村区民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一川为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明为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
安伟的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胡冰的周村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牛涛的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韩爱军的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周村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19日
周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75号)
周村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周村区人民法院院长丁文的提请,于2025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李兴明为周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德忠的周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贺荣的周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国栋的周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杰的周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中的周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周村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19日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宁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县长张健捷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成成为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洪亮为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晓峰的宁津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海伟的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长起的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宁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林林的提请,任命:
崔广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