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2日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效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效廉 资料图
张效廉出生于1964年4月,山东梁山人,曾任黑龙江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牡丹江市委书记等职,2007年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任黑龙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年11月他转岗全国政协,2024年10月被查,今年4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张效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官迷心窍、利令智昏,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
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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