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3月15日,新疆启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当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在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为消费者科普维权知识。
据了解,今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根据相关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发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从2025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年来,全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动加强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在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营造行业引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满意的消费环境,2024年,开展了“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经过一年努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初见成效,消费环境建设共治格局不断完善,消费纠纷、矛盾风险源头化解能力不断提升,消保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数据显示,2024年,全疆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咨询52.8万余件,其中,消费投诉11.3万件,违法举报2.9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94.77万元。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朱新介绍,启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是为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发展格局。今年,将通过筑牢夯实消费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推动消费投诉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及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等举措,强化消费维权力量。
同时,将在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依法履行职责,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不断加大消保工作力度,提升组织维权能力、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