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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及石化涂料等六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有新规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3:13:00    

针对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管控范围不清晰、相关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管控手段缺乏等问题,生态环境部明确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重点行业包括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六个行业。生态环境部明确,这六个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环评时,首先要根据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可能涉及的新污染物进行识别和梳理。如果不涉及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则无须开展相关工作。如果涉及,则应根据该污染物的具体情况,结合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评价。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评价重点放到重点行业和具备相关标准或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上,明确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和评价工作要求,发挥环评源头预防、绿色引领作用。

《意见》提出,对于生产或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公约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坚决不予审批。建设项目应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对已有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提出确保达标排放要求,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对有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提出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评价、预测等要求。对虽无环境质量标准但有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开展日常监控和监测。

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

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仅2021年,国家就共批准登记564种新化学物质,提出了500多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新污染物治理是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污染物治理连续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专家介绍,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建议,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对新污染物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管控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上述《意见》答记者问时介绍,需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新污染物,目前主要指《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的化学物质。

该负责人介绍,由于其中一些新污染物尚无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环境监测标准,不具备开展评价的条件,因此提出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或具有监测方法标准、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作为关注重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项目环评、排污许可以及执法监管等方面全方位落实《意见》要求。

《意见》提出,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不予审批的环评项目类别及时纳入到当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增强新污染物源头防控的约束性。在具体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中,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高度关注项目可能涉及的新污染物,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新污染物控制措施要求,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开展执法监管。

这位负责人表示,后续还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最新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等,及时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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