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森 资料图
陈文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违规赠送礼金; 无视组织原则,搞“一言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 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 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历史遗留问题消极回避;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决定给予陈文森开除党籍处分; 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重庆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