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新变化主要包括 跨省共济的启动和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2024年12月2日,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正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目前已有9个省份的31个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改革将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市内扩大到省内,再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最终实现全国跨省共济。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功能,参保人能够实时将个人账户资金转给远在异地就医的亲属,如苏州市居民杜女士将其账户资金转给在河南的父亲。
调整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5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700元/次。
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至12万元。
调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补助比例分别为90%和95%。
将职工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并增强职工基本医保的互助共济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