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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有哪些限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39:02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离休、退休人员

离休、退休的人员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若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出境定居的人员

出境定居的人员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若职工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人员

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若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限制

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频率限制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提取时间限制

每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没有时间限制,在正常工作日内都可办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房额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期间的还贷总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门出具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购房按揭贷款的,在还款期内都可办理,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

其他限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这些限制旨在保障城市职工的住房需求和提高居住水平,同时防止公积金被滥用。在提取公积金前,一定要先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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