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罪犯可能会被要求佩戴脚镣:
包括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人。特别是死刑犯,可能会在整个羁押期间一直佩戴脚镣,直到执行死刑。
如有逃跑倾向、自杀自残倾向或有可能伤害他人的犯人,在监室内可能会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当犯人需要离开监区,如外出体检、治病或辨认现场等,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脚镣。
使用脚镣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或实施暴力行为,确保监管安全。使用脚镣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使用适当、及时,并在不再需要时及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