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新建或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特别是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省市交界、救助量大的地区。
支持建设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特别是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区。
新建或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
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扩建,实现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实现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支持火葬区尚无火化设施的地区新建殡仪馆,对已达危房标准或设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新建或改扩建农村乡镇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室。
帮助无房或严重危房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修建住房。
新建或扩改建农村乡镇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室。
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脱贫,实施医疗救助。
新建或改扩建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民政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