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商品或服务的退还,且已经作为正数发票的发票额度减少时,可以开具负数发票。这通常涉及退货证明和跨月处理。
如果发票在开具过程中出现错误,且未将错误发票交付给购买方,销售方可以在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当销售服务无法继续进行时,也可以开具负数发票。
如果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均无法通过认证,销售方需要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及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因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调整发票金额时,也可以开具负数发票。
企业跨月作废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收回已发出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并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然后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时,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如果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销售方可以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总结来说,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主要包括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服务中止、发票无法认证、销售折让、跨月作废、购货方认证后退货或错误以及发票未认证等。每种情况都有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以确保负数发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