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职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负责村务的全面工作。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相关工作。
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开展工作。
负责本小组的基层工作。
在村民代表大会中代表村民发言,参与决策。
监督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工作。
作为村的党务管理,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
负责村里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妇联工作,可能兼任计生专干。
民兵营长:
负责民兵的组织和训练。
负责村委会的文书工作。
负责村里的共青团工作。
负责村委会的现金管理工作(可能兼职)。
负责网格系统的录入及管理。
驻村村医: 负责村民的医疗健康服务(有的村要求两名)。 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
副书记
(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协助村支书工作。
副主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协助村主任工作。
大学生村官:
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村里的治安工作。
这些职务构成了村庄的行政管理框架,负责村庄的日常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民间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职务不等于官职,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很多职务都不属于国家干部职务,也就是说,并不是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