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的出具时间主要 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等。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出具时间的总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交通警察应当在3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但受害方要求出具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十日内,根据现有证据确定责任并制作认定书,送达受害方。
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检验或鉴定,那么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故当事人或关键证人因救治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取证,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事故基本事实时,经上级批准,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以中止,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原因消失或期满仍无法调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五日内根据已有证据制作认定书或出具证明。
建议
如果事故较为简单且没有涉及复杂的技术鉴定,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在10天内出具责任认定书。
若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需要技术鉴定,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通常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若遇到特殊情况,如证据不足或需要中止认定,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但交警部门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解答并尽快出具认定书。
建议您及时与当地交警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案件的认定书出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