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车可以提前 三个月进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建议提前一个月进行验车,如果有事需要出差,可以适当提前,但应注意不要超过有效期,否则车辆将不能上路行驶。
在验车时,请确保携带以下资料:
行驶证
身份证
驾驶证
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
提前验车有助于避免因临时有事无法办理年检业务,导致年检逾期。同时,提前验车还可以提前处理车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车辆各项性能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