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产权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户籍证明及私章
购房合同书(正本)
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如果产权人已婚)
未婚证明(如果产权人未婚)
房屋测绘报告(由专业测绘机构出具)
银行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意办理房产证的证明等)
原房产证(如果是购买二手房)
房屋转让合同(如果是购买二手房)
法院判决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等方式取得房产)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契税缴纳或减税证明
银行提前还贷证明(如果房产是通过贷款购买的)
密封的申请表
住房销售合同
房屋预售合同关于房屋房号、实测面积及房屋价格结算的确认函
验船表、房屋登记表和户口簿两份
特殊维修费用收据
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地籍图(原件二份)
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咨询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