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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复核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5:27:11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具体申请复核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受理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材料不全,会告知一次性补正。

审查情况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作出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详细列出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并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进行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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