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权,也称为法人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其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这种产权制度是所有权制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法律和公司制度创新、市场交易而产生的结果。
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是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经济发展的结果。现代公司制度在资本筹集与使用、风险与责任分担、经营与管理专业化等方面,比独资企业、合同或合伙企业、政府等组织形式具有强大的经济优势,因此逐渐演化产生。
公司产权制度是市场交易和合同的产物。法律和政府对公司制度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公司制度本质上是市场交易和合同的产物。市场主体通过对信息、决策、交易、代理、风险等经济活动环节或方法的分析,以长期但不完全的生产要素合同的形式替代一次性的市场交易和合同,从而产生了企业及公司。
公司要成为市场主体,必须成为法人实体。公司被赋予法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就是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这种依法独立支配财产的权利就是公司财产所有权。否认公司享有财产所有权即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否认公司的法人地位。
法人产权表现为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保证公司资产不论由谁投资,一旦形成公司资产投入运营,其产权就归公司,而原来的投资者就与现实资产的运营脱离了关系。这种产权制度确保了公司资产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综上所述,公司产权是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律和公司制度创新、市场交易而产生的产权制度。它体现了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财产所有权,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