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的有效期通常为 一年。具体规定如下:
1. 失业登记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仍符合登记失业条件的,应在有效期满前后15日内,向原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续登。有效期满未续登的,自动注销失业登记。
2. 就业失业证的有效期限也是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
因此,失业证在办理后会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前需要及时进行延期审验,否则会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