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主要根据本人的工资和当地政策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
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计算,并需提供相应的凭证。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综合以上各项赔偿,山东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将受到本人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具体伤情等因素的影响。建议您在申领赔偿金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或相关律师,以确保获得准确的赔偿金额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