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该房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进行分割。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房子归买房的一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例如,遗嘱中明确写了“该房产归女儿单独所有,与女儿配偶无关”,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婚前或婚内全款购房:如果一方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房产归出资方所有。
婚内父母全款购房:父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视为子女个人财产。
婚内受赠房产:受赠房产且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房产为个人财产。
婚内继承房产:继承房产且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房产归被继承人所有。
婚前或婚内首付,一方用婚前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房产按出资比例分割。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婚前购房,婚后产权证上加配偶名,视为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全款购房,产权证写双方名字: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买房还贷:无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婚前或婚后一方或其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产权证上写双方名字,则整个房产为共同财产。
在分割房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房产的市场价值
剩余贷款
装修投入
双方的出资比例
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
离婚过错
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房屋价值等
建议:
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