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通常是由国家拥有或控制的企业,它们可能具有不同的股东结构。以下是国有企业股东的一些常见情况:
出资主体是单一的,股东通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
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设有股东会,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益。
股东可能包括政府部门、另一个国有企业,或其他类型的股东。
一般由国资委直接管理,是纯国有资产,企业对政府(国资委)负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没有股东会,因为只有一个国资股东。
可能包含国有股份和私人股份,股东结构更为复杂。
国有股份可能由政府部门或另一个国有企业持有。
总结来说,国有企业的股东可能是政府部门、另一个国有企业,或者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在某些情况下,全资国企可能只有一个国资股东,没有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