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分公司的基本流程如下:
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件。
认真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点刻制分公司的印章。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选择合适的银行,开设分公司的银行账户。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操作细节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