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党关系转移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若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若单位无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移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学校学院党委会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般只能写到区一级的党委。
拿着介绍信到区党委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并获取回执联。
对于预备党员,若档案在人才市场,党组织关系在社区或村委,期满转正时需要开具介绍信至档案存放地调取党员材料办理转正。
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提供接收党组织名称,由高校党组织在系统中发起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应按工作地或居住地辖区,前往接收党组织报到,并提供必要的入党材料。
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后,党员编入一个党组织管理,接受日常教育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保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请注意,具体的转移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地方党委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化,建议与学校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