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信息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号码
本人相片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详址
暂住事由
服务处所
职业
婚姻状况
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
就业情况(单位)
居住详细地址
劳动合同或在校证明文件
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委托代理人登记的信息:
承租人的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居住登记基本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口使用的,需报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流动人口与房屋出租人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报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旅馆业住宿登记的流动人口,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育龄妇女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近期相片(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