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体系是指 依据立法主体、立法程序和立法效力的不同而形成的由不同立法活动组成的有机统一的立法制度的统称。它包括一个国家不同层次立法活动组成的立法活动体系,以及由不同立法机关所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形式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法律形式体系。
具体来说,立法体系以立法体制为基础,由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各类法律规范性文件而形成一个协调的统一整体。在我国,参与立法体系建设的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等。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
立法体系与法的体系有所不同。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地区的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和组织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等各种法律规范的总体框架。而立法体系则是指立法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以及立法程序的规定和立法原则的制定等。法的体系是法律规范的总体框架,它规定了法律规范之间的层级关系和相互关系,以及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而立法体系则主要指一国的法的创制权限和创制效力、立法权的划分等体系,其主要是国家权力结构的外化,体现了立法机关之间及立法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国家的治理结构。
总结来说,立法体系是一个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包括不同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形式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它体现了立法活动的有机统一和协调性,并反映了国家的治理结构和权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