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处虚假宣传时,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宣传广告、产品说明、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书面材料。这些材料能够直接证明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和涉及的主体。
如广告合同、印刷品等实物证据,这些物品能够直观地反映虚假宣传的内容和形式。
包括广告视频、音频、PPT、传单册、小卡片、宣传广告印刷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广告页面或产品介绍页面、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直播间发布广告的录音录像,以及执法检查时的录像等。这些资料能够生动地展示虚假宣传的方式和效果。
如网站宣传内容截图、电商平台的产品描述等电子形式的证据,这些数据能够方便地存储和检索,为虚假宣传的调查提供便捷。
涉及案件的相关人员,如消费者、销售人员、广告发布者等,他们的证言能够提供第一手的证词,证明虚假宣传的事实。
专家对虚假宣传内容的鉴定意见,能够增加证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监管部门在检查和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这些记录能够全面地反映虚假宣传的情况和证据链。
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法性:所有证据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完整性:要确保所有相关证据都收集齐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真实性: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证据能够真实反映虚假宣传的情况。
及时性:在发现虚假宣传后,应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防止证据丢失或失效。
通过以上证据,可以有效地证明虚假宣传的事实,为查处虚假宣传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