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补缴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相关补缴资料,包括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审批表等。如果补缴所属时间早于1993年7月或按规定可以不需五险缴齐的缴费单位,需要提供《用工形式确认表》或在补缴申请表注明情况说明。
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补缴申请受理后,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缴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如有)。
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具体所需材料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针对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
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针对其他用工形式)。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针对未办理招用工手续的情况)。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办理地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税务机关。
建议:
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保补缴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
如果对补缴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或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