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想要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基层法院可以公开选拔或招聘法官,通过选拔考试考核后,有机会被选中进入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每年,如果中级人民法院有空的编制,省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和法院会组织统一的省级公务员考试。符合条件的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中级法院。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调入或部队转业到中级人民法院。
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这是成为法官的基本要求。
努力混到副科级以上职位,因为只有副科级以上才能任命审判员,然后可以报省级法院任法官。
如果在其他单位已经混到正处级以上,可以找关系调到法院直接任命为院长或副院长。
基层法院在审理某些重大、复杂或新类型的疑难案件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需要基层法院院长决定,并书面请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
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签收判决书15日内写上诉状递交给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并交纳上诉费。法院会合并审理上诉案件,并将案卷材料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这些途径提供了不同的方式供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进入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或审理案件。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