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民宿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个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如果是租房,则需要租赁合同和房产证)。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
场所用途功能为“住宅”的,应提交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和住所登记表原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到当地工商所申报旅馆名称。
确保消防安全,通过消防大队的审核。
准备房子的设计图纸和平面图。
申请民宿备案手续。
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直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消防安全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
食品安全许可证。
可以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方式,实现民宿开办全流程极简办、快速办。
建议:
在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时,务必详细咨询当地工商、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要求,避免多次往返。
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代办服务,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