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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什么病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12:02    

医保报销的疾病分为普通门诊、住院、慢性疾病和门诊特定项目等几种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疾病及其报销情况:

慢性疾病

目前国家规定了17种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等。这些疾病在门诊看病买药可以报销85%左右,每人每月最多报销150元。

门诊特定项目

国家规定了8种门诊特定项目,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重型β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丙型肝炎。这些疾病的报销比例在80%到90%,根据疾病的类型,每人每月最多报销3000到6000元。

新增疾病

2024年,医保政策调整将超过50种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等常见且治疗周期长的疾病。

跨省直接结算

截至2024年,全国已有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特殊病种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些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建议:

患者在就诊时,应选择符合医保报销要求的定点医院,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医疗单据,以便报销时提供。

对于新增的疾病,患者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程序。

对于需要跨省结算的疾病,应确保所在地区的医保系统已开通相关服务,以便顺利享受跨省医保直接结算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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