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是当涉及到有两个孩子时,协议书需要详细考虑孩子的权益。以下是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
结婚和离婚的日期。
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能是一方抚养一个孩子。
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及期限。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及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协助义务。
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需列出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方法及期限。
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离婚当事人的签名和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年月日。
离婚协议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应确保所有条款都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同时,协议书应当清晰、明确,避免模糊或引起歧义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