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一罪是指 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多个危害行为,并侵犯了不同的法益,但在法律上将其规定为一罪的情形。这种情形包括结合犯和集合犯。
结合犯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结合犯具有以下特征:
1. 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数个可以分别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
集合犯是指将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集合在一起进行处罚的犯罪形态。例如,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伪造货币并出售、运输的,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此外,法定的一罪还包括惯犯,即经常性的、习惯性的,以从事某种犯罪为职业,或者作为其生活挥霍的主要来源的犯罪人的类型。不过,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基本上没有惯犯。
综上所述,法定的一罪主要包括结合犯和集合犯,它们是因为法律的明文规定而被视为一罪的情形,而不是因为行为本身的性质或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