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城镇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报告,说明迁移户口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需要填写这份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
《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迁入同意接收证明:申请人需要获得迁入地的同意接收证明。
迁入地派出所综合调查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等。
其他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根据不同的迁移情况而定。
居住证:如果申请人持有居住证,需要提供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居住证。
如果申请人计划在城镇购买房屋,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如果申请人投靠亲属,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需要将材料提交给迁入地的社区居委和派出所进行审核和登记。
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持准迁证到现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城镇户口时,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手续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