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遵守正式员工的三十天通知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总结: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