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流程:
建设单位持相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按照规定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建设项目竣工后,核查实际用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如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提交《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缴费凭证,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适用于公益事业、非营利设施等特定用途的土地,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没有使用年限,但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