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口头申请时,行政复议机关将即时记录申请详情。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交工伤的相关材料和证据,由司法机关对工伤的形成原因等情况进行认定。
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但并未超过一年,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已经超过一年,则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以保障自身权益。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言等,以确认劳动关系。
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可以补办。需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如工伤保险科)调取原件并复印,然后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章,这样复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仍然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请求法院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建议尽快采取行动,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