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与其合同性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如果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或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该合同无效。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
合同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法定形式,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满足上述有效性条件。
合同应当有明确的主体、标的和意思表示,且目的合法。
合同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公共安全和利益,不得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总结来说,有效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内容合法、形式合规,不违反任何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合同,才能在法律上产生约束力,并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