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涉及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等。
包括劳动权利、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如生命健康权、个人信息保护、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继承权、不当得利返还等民事权益。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