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在办理身份认定或相关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合法居留证件(如居留证、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认证书等)
户口注销凭证(原户口簿或户口注销证明)
出入境记录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产权凭证(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若住所非本人所有,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
与华侨具有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
结婚证复印件(如有)
抚养公证书(如有)
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书
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户籍档案
有关归侨身份记载的档案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证明
国外出生证、定居证或回国护照等原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部门或具体事项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侨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