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通常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
继承人资格证明: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房产证:被继承房产的权属证明,是过户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如遗嘱(如有)、继承权公证书(如需)等。
如果遗产继承存在争议,或者需要明确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那么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
公证费用通常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和手续费。
税费和手续费缴纳完毕后,继承人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手续。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果涉及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果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继承人如果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手续和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继承过户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