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强制证人出庭:
人民法院首先会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
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通常不适用强制出庭的规定。
如果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可以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以上措施旨在确保证人能够履行其法律义务,在法庭上提供必要的证言,以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措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并尊重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