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费,也称为青苗赔偿金,是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对于因征地施工而受到毁损的青苗给予种植这些青苗的农民或单位的一种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旨在确保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得到适当的补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补偿费直接给予种植青苗的农民或单位。
补偿标准通常根据在田作物的产量和产值来计算,具体数额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拟定征地协议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地上附着物应得到补偿,而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则不予补偿。
补偿可以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
征收部门有责任确保青苗补偿款发放到被征收人手中,通常由村委会负责将补偿款发放给村民。
青苗补偿费是征地补偿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农民因失去土地而可能面临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