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通常由 不同级别的环境保护部门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审批。以下是具体的审批部门和相关信息:
负责审批生态环境部直接负责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负责审批重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例如炼油、引水工程等。
负责审批除部省两级之外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根据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授权,承担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工作。
过去称为环保局,现在改革后可能称为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的环评审批工作。
虽然发改委参与备案和审批流程,但环评的主要审批职责在环保部门。
在拿到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后,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建议
项目类型和规模: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如生产类、基础设施类等)和规模(如大型、中型、小型等),以便确定需要由哪一级的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地方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审批流程和部门设置,建议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专业咨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和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整个环评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