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在会计中通常核算在“贷款”科目下。这个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或银行)发放的各种类型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根据贷款期限的不同,短期贷款(期限短于一年)通常计入“短期借款”科目,而长期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则计入“长期借款”科目。
具体的会计分录示例如下:
当企业发放贷款时:
```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当企业收回贷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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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贷款(本金)
```
当确认贷款发生减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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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
期末时,“贷款”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企业的会计政策而有所差异。以上信息基于一般的会计原则,实际情况应以当地法规和具体会计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