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通常会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接收投资单位:
```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
2. 支付原股东:
```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3. 收到新股东投资款:
```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
4. 股权转让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收入,在税收上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5. 如果发生溢价,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 缴纳转移股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以上会计分录适用于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形,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税法规定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