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官司的审理时间主要取决于适用的程序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一年。
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样地,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因此,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四个月。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上诉,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因此,上诉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四个月。
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若违约行为持续,则违约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违约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官司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具体时长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及案件的复杂程度。建议当事人及时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以缩短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