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发票的步骤如下:
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的资料(如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公安机关报案证明等)递交发票管理窗口。
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
发票管理窗口将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确保丢失的发票不再被他人使用。
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可以凭借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未认证:购买方需要凭借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凭该复印件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遗失的是已经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发票遗失或毁损报告表》进行挂失处理。具体操作步骤为选择"综合信息报告"模块中的"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然后选择"发票遗失、毁损报告"进行填写。
选择合法正规的登报平台(如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的【跑政通】),委托其对接报社,发布“发票遗失声明”。
选择地区广泛、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报纸(如当地主流报纸或省级报纸),编写声明,声明内容需准确、完整。
发票领购簿或发票使用登记簿。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发票挂失声明书,需详细填写丢失发票的种类、代码、号码、数量等信息。
如果发票丢失是由于被盗等原因,还需提供报警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及填写好的发票挂失声明书提交至当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办理挂失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发票挂失过程顺利,避免潜在的财务损失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