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许可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被许可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许可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由被许可人支付约定使用许可费所订立的合同。
此外,技术许可合同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一步细分:
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
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供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该地域再将该技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供方自己仍然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利。
许可方可以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将技术同时许可给多个被许可方使用,各个被许可方在约定的区域和期限内享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受方从供方获得的技术,除自己使用外,还有权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将全部技术或部分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相互许可对方使用自己的技术,双方技术价值相当的,互不支付费用。
这些合同类型为技术许可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以满足不同当事人的需求和利益。建议在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时,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