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市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鲜牛奶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生鲜牛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
消费者协会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牛奶质量问题时,可以先联系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牛奶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