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昌户口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所需材料包括: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及还款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等。
办事部门:南昌公安局办证中心。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费用为4元。
如有人随迁,需提供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失业证、退休证等。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申请人携带材料(《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婚姻投靠:携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去当地派出所办理。
房产落户:携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办理。
人才引进: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办理。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信息。